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许,深圳地铁10号线列车上,一男子抓扯一女子的头发,并挥拳殴打其头部,后被车内乘客及时制止。
接到报警后,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将涉事双方带至派出所展开调查。经调查,事发时正值上班早高峰,车厢内乘客较多,打人男子尹某手机视频外放音量较大,旁边女乘客张某某对其进行提醒,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执中,尹某怒而上前,用手抓住张某某的头发,并用拳头打其头部,车内其他乘客见状立即靠前制止了尹某的殴打行为。公安机关快速取证快速查处,依法对尹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在面对警方讯问时,尹某对自己一时冲动动手打人的行为悔恨不已。事发当晚,轨道交通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对此事件进行了通报。
针对此次事件,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情报指挥处处长马娟表示,对于发生在地铁内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和性骚扰等警情,轨道分局制定了“1分钟到场”的工作机制,要求无论哪个站点哪个区域,发生类似突发警情时,站内安保力量接报后要保证1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并在查清情况、依法处理后快速回应社会关切,最大力度确保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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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全市的302个地铁站,划分为86个警区,实现了警力全天候全覆盖,每个站都有常驻警力,每个警区都由民警带队轮巡,专职守护地铁交通安全。同时,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还部署了20余支冲锋队,接受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在终点站、大流量站、枢纽站等重要站点机动巡逻,遇到警情做到第一时间反应处置。此外,地铁集团也在每个站点配备了安检员、保安员,每列地铁列车上安排了安全员。分局警力与企业群防群治力量紧密配合,构建起了责任划分明确、层次清晰的立体防控体系,全方位保障每一位乘客的平安出行。
“冲动是魔鬼,打架成本高。对于发生在地铁内的各类突发事件,轨道分局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生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坚决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马娟说。
记者注意到,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打架斗殴案件并不鲜见。
如2022年1月14日凌晨,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路口,林某与周某分别驾车在等红绿灯时发生口角,进而下车互殴。事后,林某、周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3年2月10日19时许,覃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深圳罗湖区田贝四路43号附近路段时,违规走机动车道,然后闯红灯横过斑马线,与杜某驾驶直行的机动车右前部位发生轻微刮碰。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乘客林某辉、林某煌、陈某三人下车与覃某争辩,林某辉突然用手拍打覃某的头盔,覃某遂对其进行推搡,后林某辉、林某煌与覃某发生了肢体冲突。后经伤情鉴定,覃某为轻微伤。因殴打他人,林某辉、林某煌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3月23日上午,在深圳福田区会展中心地铁站4号线往福田口岸方向站台换乘扶手电梯处,周某和欧某两人因身体擦碰引发争执,后升级为互殴。周某、欧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这些案例都说明冲动和暴力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因触犯法律而祸及自身。深圳市公安局指挥部警察公共关系处副处长江云飞表示,对于在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涉及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深圳公安机关一直坚持快速出警处置、快速调查取证、快速依法处理,并及时公布事件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在公共场合,如果遇到分歧或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理性、平和、合法的方式解决争端。现场解决不了的,随时可以报警,或者向周边警力求助。一时冲动动了拳头,有理的也变成了无理,如果构成违法犯罪还面临法律的惩罚。”江云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