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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世界热消息

2023-04-07 19:48:58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今天对外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北京推动企业开办更加简便。全面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护照可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首善标准,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的,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以公平竞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信用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着力破除一体化综合监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智慧便利高效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以更大力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统筹推动更多助企利民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快享,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全方位打造与首都功能相适应的企业发展生态,实现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始终保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的地位。

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壮大。北京推动企业开办更加简便。实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标准化、规范化措施,支持更多企业及早开业、扩大业务。全面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探索支持知识产权使用权出资。扩大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范围,外籍人员持护照可在线办理企业设立、变更登记。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主动营造开放包容的投资贸易环境,为企业在京投资兴业提供支持和便利。

北京将不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制定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服务包”工作机制,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开展中外商协会、企业座谈,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京扩大投资和新设机构提供全方位服务。

北京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实行与新增外资相同配套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加强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加快推动一批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

北京将支持重点园区设立海外招商站。搭建多渠道服务体系,拓展市政府国际版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功能,推出涉外“一件事”集成服务,提供企业设立、项目许可、人员入境、工作生活等服务事项“一网受理”;推动涉外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依托12345企业服务热线,提供多语种服务,更好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问题和诉求。

大力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

《实施方案》提出,北京大力提升国际贸易发展环境。发挥机场“双枢纽”国际贸易空中通道作用,积极拓展欧美等地客货运航线资源,提升北京市航空运输国际竞争力。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建立完善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推进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信息共享,实现运输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积极争取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探索推行标准化单证。

北京将提升国际贸易监管效率,大力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申报方式、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等作业模式,与自报自缴、汇总征税等政策形成叠加优势。

北京将继续推广免到场查验、入库查验等灵活查验方式,提高应用比例,进一步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加大“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培育和服务力度,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支持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积极落实便利化措施。

北京将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示范区和服务中心作用,借助北京市“单一窗口”平台,加强国际贸易规则指导培训,充分利用自贸协定优惠条款,提高进出口贸易质量和水平。鼓励贸促机构、会展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内外展会,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物流、金融、监管等特色功能,提供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出口信用保险办理、跨境结算融资、进口关税配额联网核查等跨境贸易综合服务。设立贸易政策专栏,集中发布国际贸易全流程办事指南、贸易政策等信息。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平台增加优惠政策申报辅导、通关物流信息跟踪、海外仓信息共享、争端解决等一揽子服务。

北京将探索在市内延伸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跨境电商体验消费场景,争取在市内自贸试验区片区、重点商圈增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自提柜、前置仓。

北京将发展数字贸易,推进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力,积极推进数据资产登记、审核、评估、定价、交易等全环节服务。

同时,北京将争取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改革,推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制度落地实施。加快建设跨境数据服务中心和服务平台,为具有数据跨境需求的企业提供数据跨境合规服务。

营造更具吸引力国际人才发展环境

《实施方案》指出,落实全市统一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进一步拓展认定范围。允许与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在北京市申报职称,符合条件的可在京从事相关职业。

北京将在全市范围推行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许可证“两证联办”,实现“一窗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支持私营、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在国际交流活动中享受快速通关便利。加大科技、教育、医疗、冰雪运动等领域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国际人才流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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